芜湖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有序恢复
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20 15:29 来源:办公室 作者:何艳艳 浏览次数:

各县(市)、区信访局,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大桥开发区信访办,市直各单位信访工作机构:

目前,我是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成效,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风险等级全部列入低风险地区。根据国家、省信访局的通知精神,决定从323日起,有序恢复全市群众来访接待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低风险”并不等于“零风险”,更不等于疫情结束,疫情防控工作仍不能松懈。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来访接待场所的通风、消毒、体温检测、人员引导、应急处置等工作,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有序恢复接待期间,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引导群众就地就近反映诉求,自觉做到依法逐级走访;多数人反映共同诉求的,来访人数不应超过5人;继续引导群众通过网上投诉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来访人数不应超过5人;继续引导群众通过网上投诉和写信等方式反映诉求、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加强对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来访群众加强个人防护,到接访场所要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并有序出入,来访过程中必须正确佩戴口罩,接访过程中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在来访接待场所及周边聚集和逗留,严防发生聚集性疫情。

各相关单位驻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各窗口同时恢复接待。

    特此通知。

 

芜湖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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