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信 访 局 疫 情 防 控 期 间
来 访 接 待 规 范

发布日期:2021-02-03 17:21 来源:芜湖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群众来访接待,特作以下规范要求。

一、来访人的规范要求

1.佩戴口罩。进入接待场所,必须佩戴口罩。

2.测量体温。应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若出现体温异常等情况,应服从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实名登记。应主动做好身份信息和联系电话登记。

4.手部消毒。应主动接受工作人员对其手部进行消毒。

二、接访人的规范要求

1.接访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戴手套接触来访资料。

2.接集体访应保持适当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3.出现来访人发热、咳嗽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启动疫情防控预案。

三、接待场所的规范要求

1.人员管控。严格控制来访人数量和流动,减少集体性聚集。集体访只允许5人及以下进入接待场所,其他人员就地疏散。

2.现场处置。接访场所安排专人做好来访人体温测量、实名登记、手部消毒等工作。接访大厅配备工作人员,对群众候访进行巡视核查,对未按规定佩戴口罩等行为进行劝导, 必要时可以采取强制措施。

3.场所安排。接待场所设置候访区,确保来访人等候和排队均间距1米以上。

4.环境卫生消杀。做好接访场所环境卫生,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及时劝阻在接访场所内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等不良行为,为来访群众提供健康良好的环境。

 

                            芜湖市信访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