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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芜湖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19
关键词:
名 称:
【主动回应】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索
引
号:
738938388/202503-00011
信息分类:
回应关切
发布机构:
芜湖市信访局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5-03-19
关键词:
名 称:
【主动回应】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主动回应】信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5-03-19 09:27
信息来源: 芜湖市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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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复:
依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五条的规定,
信访人对信访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机关、单位的上一级机关、单位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机关、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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