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信访局零星维修安装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发布日期:2022-11-20 16:46 来源:芜湖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一、招标人名称:芜湖市人民政府信访局

二、招标项目:芜湖市信访局零星维修安装项目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室内装饰装修许可经营项目的独立法人单位。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承包期限:15个工作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中标方因订制期限或人员不到位延误工期,每延误超过24小时,招标人将按合同总价的5%对其进行罚款,以此类推,扣完合同款为止,合同自动终止。本项目质保期为一年,起始日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算,保修期内提供免费维修。

五、控制价:本项目预算控制价为人民币14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肆万整),此控制价为最高报价限额,如报价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控制价(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所述):包含格栅灯拆卸、筒灯拆卸、拆除窗帘、嵌入式平板灯安装、筒灯安装、视频会议室主席台制作、视频会议室机房及操作间制作、隐形门制作、视频会议室背景墙、办公楼外立面装饰百叶窗及立体字、人工费及建筑垃圾清运等费用。招标人不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发生的一切风险由中标方承担,并承担相关费用。本次招标项目除因招标人需要对项目进行变更外,投标人不得单方面要求变更,否则视为违约,所涉及的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工程量清单

工程名称:芜湖市信访局零星维修安装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描述

计量单位

数量

1

格栅灯拆卸

接待大厅、会议室300*1200嵌入式格栅灯拆除

49.00

2

筒灯拆卸

接待大厅筒灯拆除;

22.00

3

拆除窗帘

视频会议室窗帘、背景窗帘拆除

1.00

4

嵌入式平板灯安装

1、300*1200mm36W嵌入式平板灯;
2、安装符合规范。

49.00

5

筒灯安装

1、15wφ150mmled筒灯;
2、安装符合规范。

22.00

6

视频会议室主席台制作

1、地面3*5cm木龙骨抬高15cm;
2、基层18mm厚木工板满铺;
3、面层铺设12mm厚强化地板。

20.00

7

视频会议室机房及操作间制作

1、轻钢龙骨框架隔墙;
2、内外侧基层5mm阻燃板打底,内侧面层贴5mm生态墙板,外侧面层贴吸音板

26.00

8

隐形门制作

1、18mm阻燃板框架基层,内侧面层贴5mm生态墙板,外侧面层贴吸音板;
2、包含开门五金。

2.00

9

视频会议室背景墙

1、原墙面基层5mm阻燃板基层,面贴格栅吸音板;
2、阻燃布帘及轨道安装。

18.00

10

视频会议室窗帘安装

1、定制阻燃窗帘;
2、包含罗马杆及配件安装。
3、窗帘按投影面积计算。

14.50

13

办公楼外立面装饰百叶窗

铝盒金材质边框25*38*120*228

铝盒金材质叶片8*120*120*228

1

14

外墙“芜湖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立体字

钛金哑光,不锈钢平面字,内嵌1cm白色底板90*110*11套

1

15

玻璃膜砂贴纸

膜砂纸35*71.5

9

16

服务台展板

室内高清画面+亮膜+晶体板133*40

1

17

工作条例展架及展板设计、制作、安装

室内高清画面+亮膜+5mm雪弗板80*120

6

18

党务公开栏大厅墙面设计、制作、安装

2cm雪弗板+亚克力面板510*305

2

19

信访接待室墙面设计、制作、安装

2cm雪弗板+亚克力面板610*320

12

20

其他措施项目

含税金、成品保护现场卫生清理搬运脚手架

 项

1

投标人须勘查现场,自行采购或提供施工材料和设备,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及报价清单。

七、评标、定标

1.评标小组现场开标并审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提供了相应资料,是否完整。

2.定标原则:在有效报价单位三家以上的基础上,报价最低者为中标单位,如最低报价相同,则由评标小组现场抽签决定。如有效报价家数低于三家,此次询价流标。

八、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中标方按约定施工完毕,经验收合格后,招标人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款。

九、项目质量:项目实施要求安全、经济、合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行业相关规定,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要求和标准。

十、开标时间及方式

投标人2022年1128日下午5点前,将方案及投标报价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投标函、廉洁合作协议书密封在一个大档案袋内,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提交到芜湖市信访局办公室(市信访档案综合楼A210室)。

十一、联系人:何艳艳、杜田宇  办公电话:0553-3115534、3115715。


2022年1121





附件1

  

致:芜湖市信访局

根据芜湖市信访局零星维修安装服务项目询价公告的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并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我方完全理解招标人的文件,不清楚的地方招标人已作出解释,不存疑问。我方接受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及补充文件。

1.我方愿以             元(大写                   )人民币的价格负责芜湖市信访局零星维修安装服务项目,该综合报价包含施工费、人工费、设备实施材料费、运输及装卸、施工技术措施费、管理费、制作及安装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保险费、利润、税金、合同实施期内的各种风险因素及质量保修等全部费用。我方承诺保质保量地完成规定全部工作(含质保期相应质保责任),满足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和技术标准。我方承诺本项目质量达到标准。

2.如果中标,我方同意本投标函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内一直对我方有约束力。

3.我方承诺如果我方中标后,在招标人规定的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2     


 

 


附件2

廉洁合作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芜湖市信访局                                

承包人(全称):                                            

 

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其竣工,维护发承包双方利益,双方经协商签订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

一、发包人责任

1.1 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1.2 发包人有责任对本单位派驻本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1.3 发包人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回扣,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1.4 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单位领导。

1.5 发包人单位人员如违反本廉洁合同协议书之规定者,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与相应人员行政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6 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单位工作人员违反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情况,发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依据本单位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承包人。

 

二、承包人责任

2.1 承包人应向本单位相关人员传达本廉洁合作协议书之规定,并要求遵照执行。

2.2 承包人应建立本单位的廉洁工作制度,并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

2.3 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单位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4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单位人员有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行为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

2.5 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

2.6 承包人单位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单位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单位人员行贿,一经查实,发包人对承包人保留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经济利益受损的索赔权利,以及其他维护自身权益的措施。

 

       发包人(盖章):                                                                    承包人(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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