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信访工作条例征文】无为市: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 妥善化解群众难题

发布日期:2023-12-26 15:58 来源:芜湖市信访局 浏览次数:

2022年以来,无为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信访工作决策部署,以做好党的二十大信访安全保障为主线,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为契机,狠抓“四加”工作机制落实,扎实践行信访“1%工作法”,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双向规范,全市化解了一大批陈年旧案、疑难积案,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该市信访局筛选了32件典型案例汇编成册供全市在信访工作实践中学习参考。

 

案例一

 

案件评查释疑惑  诉转访后终息访

——无为市化解一件“诉转访”信访积案

 

【基本情况】

何某某等4人均是无为市蜀山镇石岗行政村村民,2019年3月13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期间,无为市公安局接到举报何某某等人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于同年4月15日对该案立案侦查,同年4月18日该4人被抓捕并于次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3月31日无为市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何某某等4人因寻衅滋事罪分别被判处一年到一年零两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后,经过发回重审、再审,与一审判决定罪量刑一致。宣判后,何某某等4人再次提出上诉。2020年12月下旬,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与芜湖市人民检察院到案发地走访调查,届时,信访人何某某等4人已刑满被取保候审回乡,导致走访过程中部分同村村民的证言发生改变。此后,经芜湖市、无为市检方审议,因证人证言发生变动,导致案件部分事实不能认定,决定以证据发生变化对何某某等4人撤回起诉。2020年12月25日,无为市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对何某某等4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2021年1月26日,何某某等4人向无为市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同年6月28日,芜湖市中级法院下达了国家赔偿决定书,何某某等4人每人获得了18万元—20万元不等的国家赔偿。信访人获得国家赔偿后,一直上访,主要反映不服无为市人民法院刑事判决,要求彻底确定其4人无罪等问题。

【处理经过】

自信访人获得国家赔偿后再次上访以来,无为市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案领导等多位市领导先后11次对该信访事项的化解情况进行专题调度,并多次约访信访人,对该案的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1月4日,芜湖市委分管领导来无为市专题督导该信访事项,并安排由芜湖市委政法委牵头,对该案进行评查,芜湖市和无为市相关政法部门分别对该案进行复盘;2023年1月9日—10日,省信联办委派省高院、省信访局组成的督导组来芜湖市和无为市对该案进行实地专题督导。2月23日上午,芜湖市委政法委在蜀山镇召开何某某等4人案件评查结果通报会,向何某某等4人通报了案件评查结果,结论为:该案件为错案。3月6日下午,蜀山镇化解专班在蜀山镇石岗村召开村党员民代表大会,宣布了案件评查结论。会后,工作专班走访了何某某等4人,他们都表示对评查结果与属地政府帮扶工作表示满意,并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

                                     

【体会启示】

一启动评查、做有理推定。市镇两级经过多轮约访在固定相关诉求后,分别于2021年2月、8月、10月,2023年1月组建了由芜湖市纪委、芜湖市公、检、法、信访局等单位为成员的4个市级调查专班开展案件评查工作,并对信访人反映的问题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议,多轮研判,最终形成评查意见,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与信访人见面并逐一答复相关诉求,直至信访人认可。二是实事求是、做有解推定。针对信访积案当事人的信访诉求,镇党委本着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的态度,对信访群众的家庭实际困难,给予关怀帮助。如在化解何某明等4人信访积案过程中,化解专班集中时间精力,不厌其烦,甚至忍受委屈,找关系、做工作、解心结,使其中之一的何某宝萌发回归正常生产生活的想法,专班及时抓住机遇,主动出击,帮助其解决扩大农业生产资金短缺问题,信访人深受感动,表示不再参与上访。由此,打破化解何某明等4人信访积案困局。三是追责问责,做有责推定。2022年7月15日,何某某等4人向无为市第五巡察组反映原石岗村部分村干部(即案件中的证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无为市第五巡察组在收到举报后将线索上报至无为市纪委,无为市纪委进行线索核实,于8月25日完成线索的核实工作。无为市纪委作出处理决定,给予石岗村原党总支书记何某某党内警告,给予石岗村汤田村民组长何某某诫勉谈话的处分决定,并于8月30日向何某某等3人宣布了处理结果。2023年2月芜湖市委政法委案件评查组评查该案件为错案,无为市公检法等单位立即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对照相关规定对造成错案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处理。   


                       

案例二

 

 

 

 

 

 

 

 

 

 

 

 

 

 

 

风化雨润心田  情到深处冰自融

——无为市化解一起十八年信访积案

 

【基本情况】

刘某某,女,反映其丈夫在 2004 年的沉船事故中死亡,和合伙人所产生的债务纠纷以及其他涉法涉诉的问题。该信访事项历经时间长,情况复杂。2010年刘某某一纸诉状至人民法院,三次起诉执行赔偿,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和二审判决。法院认为其互为执行案件,刘某某不服判决。多次向国家及省市信访部门反映此案执行问题,多次进京赴省上访。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同时也耗费了其本人和家庭的精力和财力。

【处理经过】

2022年,为有效化解该信访事项,阻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无为市无城镇成立了刘某某信访积案化解领导组,以镇党委书记赵世宏为组长,信访办、派出所、社区为成员单位,及时召开了刘某某信访事项积案化解工作专项会,实行联动机制,制定合理的方案对此信访积案进行化解;但是跨越18载的积案该如何化解,镇党委赵世宏书记及信访办工作人员陷入了深思。多次采取极端行为上访,并未给其本人及家庭经济生活带来转变,相反其处境仍然非常艰难,镇政府虽多次出面与其进行沟通,但是最终还是得不到理想的效果。

2022 年 2 月份开始,无城镇针对信访人反映的涉法涉诉和医保报销等一系列诉求,更新思路、解放思想,积极寻找化解方法。无城镇工作专班严格按照信访“三到位一处理”的要求对信访人进行了政策解读、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一系列措施。赵书记多次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在与信访人的接触中积极宣传镇党委政府心系群众,帮助信访人所做的工作,稳定其情绪,获得信访人的信任和配合。同时,镇政府和社区工作人员主动联系法院、市医保中心、市司法局等单位,积极协调信访人反映的涉法涉诉方面的问题。2022 年 5 月,陪同刘某某到无为市医保中心将其多年来的医药费进行汇总报销,顺利化解其医保报销诉求。针对信访人家庭生活困难的实际,包保专班多次上门入户对信访人进行走访慰问,并给予人文关怀。用真心解决他的实际困难,用真诚叩开他冰冷的心扉。经多次协调,最终信访人主动签订了息诉罢访承诺书,承诺息诉罢访。这起跨越十八载的信访积案最终被化解。

【难点分析】

   信访人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所提诉求超出政策底线。加之法治意识淡薄,原应通过行政复议、仲裁或诉讼等法定渠道解决的,错误地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断到信访部门缠访、闹访。

【体会启示】

一是领导重视是关键。“我们必须换位思考,站在刘某某的立场理解其处境和难处,方能耐心细致地做好工作。”无城镇党委书记赵世宏认为:必须争取多方支持,化解矛盾,落实措施才是解决这起典型案例的关键。只要高度重视,真正负责、真诚待人、真心做事,把信访群众当作亲人、把群众事当作自家事、把群众来访信件当作家书,做到勿以事小而不问、勿以事难而回避,那么所有信访问题都能有效得到解决。二是坚持1%工作法是核心。在该案的化解过程中,市镇两级均以1%工作法为指导,耐心细致地听取信访人诉求,并从其诉求中把合理部分剥离开,坚持只要有1%的希望,就要付出100%的努力。最终无城镇结合该信访事项的实际,拿出了切实可行的化解方案,让信访人看到了政府的诚意,最终赢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找到了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三是思想疏导是基础。由于信访人家庭的不幸,加上其为该事不断上访十余年,其性格已变得偏执。但无城镇工作专班从人文关怀的角度出发,深刻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信访工作思想,把信访群众当家人,不计较信访人的“蛮不讲理”,耐心思致地与其进行深入交流,最终让其看到了希望,敞开了心扉,解开了心结,将该起长达十八年的信访积案彻底化解到位。

(供稿:无为市委信访局)